骑鹅旅行记读后感

时间:2024-07-11 21:47:57
骑鹅旅行记读后感汇编15篇

骑鹅旅行记读后感汇编15篇

看完一本名著后,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,不能光会读哦,写一篇读后感吧。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骑鹅旅行记读后感,欢迎大家分享。

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

在这个寒假,我阅读了《骑鹅旅行记》一书,里面奇妙的经历令我难忘至今。

此书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。拉格洛芙写的,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尼尔斯,因得罪了小狐仙而变成了一个小人儿,乘着大雄鹅跟随大雁开始了一场跨瑞典全境的长途旅行,在众人的帮助与自己的努力下,他顺利成功地回到了家。

这本书讲述的与其是一场长途旅行,不如是一次成长的先洗礼。其中,我对尼尔斯从内而外的变化感到惊讶,一个顽劣不堪,嚣张跋户的熊孩子,因一次刻苦铭心的旅行,变得善良勇敢,不怕困难的大男孩儿,这无疑让人惊讶,但同时也有一种由终的欣慰。在整篇故事之中,使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大雁阿卡了,她是整个雁群的首领,同时也是一位慈母,一位对尼尔斯除大雄鹅外最好的动物,她总是在尼尔斯最危险中时出现,与其同时她也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做了老鹰高尔果的养母,此之种种,都让人感觉阿卡既有首领的大气勇敢,又用母亲的慈爱关怀,给我留下深刻印象。

在整个旅行中,使我感到困惑的地方很多,如鹤之舞大表演,大海中的白银等,但其中最使我感到出乎意外的,是老鹰高尔果。老鹰与大雁不共待天,一个食肉,一个食素,两者本就是宿敌,但高尔果却在雁群中长大,阿卡无微不至的爱让高尔果不再冷血,一直到死,高尔果也没有吃过一只大雁,我对大雁与老鹰的和平感到惊讶,原来爱也能让一头食肉的猛兽,变得温暖起来,令人不可思议。

《骑鹅旅行记》整本书,给我的感觉是:它像一个童话,但它又同时不是一个童话,童话有他的奇幻,却没有它的奇幻之中的严谨,这恰是它胜于童话之处。

《骑鹅旅行记》,这不仅是一次奇妙的旅程,更是一本成长的洗礼。

骑鹅旅行记读后感2

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是一本童话书。它讲述了:一个叫尼尔斯的小孩不好好学习,让他放鹅,他也不好好放,经常捉弄鹅。有一次他还捉弄了小精灵,小精灵将他变成拇指那么大,他为了不让鹅飞走,抱着鹅的脖子,结果鹅将他一起带走了。他历经了漫长的旅行,从一个坏孩子变成一个好孩子,最后终于变回了原样,和家人团聚。

这个故事告诉我们:做人要信守诺言,与别人说好的事不能反悔。尼尔斯在家里抓住小精灵,与小精灵说好他要一枚钟表那么大的金币。但是,他愿望实现后准备放了小精灵时,却突然反悔,把小精灵惹怒了,小精灵将他变得拇指般大。做人还要善良,对待动物也要真诚。尼尔斯被变成小人后,被他欺负过的动物们都来找他算账,他只得东躲西藏。读到这,使我想起了一件事:有一次,我和一个同学约好了星期天去学校玩,但是我有事没去成,我也没有及时他,害的他白白等了我一上午。星期一,那个同学生了气,不再和我玩了。书上也经常有我们要信守诺言的名言警句和故事,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到一些教育和启发。

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:遇到坏人,要保持镇定,不要惊慌失措,更不要盲目地与坏人搏斗,要智取。尼尔斯被乌鸦绑架后,不慌不忙,一直保持着镇定。乌鸦让他干什么,他都装作心甘情愿地去干。最后他讨得乌鸦强盗的欢心,乌鸦将他放了。在现实生活当中也是如此。老师在课堂上讲,父母也经常强调,还有书上、影碟上、电视节目上、广告上……都有这些教育我们遇事镇定、智取坏人的事例,愿我们都能从中学到一些小尼尔斯的智慧。

在生活中,我们做人也要实事求是,与别人约定的事不能反悔,遇到坏人不能惊慌失措,做一个人人喜爱的好公民。

骑鹅旅行记读后感3

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,这本书可以带你冒险、旅行、亲近自然、感受生活。如果你想知道,请继续往下看吧!

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很新奇——一个小人和一只雄鹅,我想你应该已经猜到是哪本书了,没错,这本书叫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。

尼尔斯是一个淘气、不爱学习、不听话、总是欺负动物的孩子,以至于小动物都不喜欢他。有一天他因为欺负了一个精灵,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,和雄鹅飞向了雁群,在旅行中帮助了很多动物,关系越加友好,最终尼尔斯被送回家中,成为了一个好孩子。

我在看这本书时,深刻的认识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,一开始雁群拒绝尼尔斯和他们旅行,但尼尔斯帮助雁群击退了狐狸斯密尔后,雁群的首领阿卡被感动了,就允许他与雁群旅行。看到这里,我想尼尔斯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,阿卡总是对他不闻不理,很冷漠,但尼尔斯却总在关键时刻拯救雁群,这个行为让我感动。

可是在当今社会,有多少人又能真正爱护动物呢?在野外还是有很多猎人非法猎取动物,用它们的皮做包换钱,还把大象的牙锯下来做成工艺品,猎人是富有了,可是动物呢?动物怎么生活?

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爱护小动物,它们也是有感情、有生命的。你怎么对待它们它们就怎样对待你,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。

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

正当夕阳亲吻山腰时,我兴意盎然地翻开了《骑鹅旅行记》这本书。

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.拉格洛夫,她于190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,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,代表作有小说《贝林的故事》和童话《骑鹅旅行记》,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她的那本《骑鹅旅行记》了。

这本书主要讲一个不爱学习,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——尼尔斯,由于捉弄了一个小精灵,被变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不点,并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高空,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······

在这本书中,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——尼尔斯。

尼尔斯骑着大白鹅,跟随一群大雁走南闯北,饱览了祖国的山山水水,旖旎风光,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文化,当然也遭遇了各种障碍,奸猾的狐狸、贪婪的灰老鼠、凶残的乌鸦······但经过这段神奇的旅行,尼尔斯也逐渐改掉了以往的种种坏毛病,变成了一个勇敢、机智、善良、乐于助人的好孩子。

看到了书中的尼尔斯,我的脸不禁红了起来。

想想生活中的自己,出门经常丢三落四,不是忘带铅笔盒,就是忘带作业本;在家里因为遇到一只小小的蟑螂而吓个半死,十分胆小;有时候做事舍近求远,笨手笨脚。要是把我和尼尔斯放在一起,那简直就是“一个天上,一个地下”呀!看来我真得“痛改前非”了:出门前,先检查一下东西是否带齐,帮助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,善于动手动脑,不让父母操心,做个有耐心,乐于助人的男子汉。

合上书,我的思绪早已飞向了远方,我多么希望可以和尼尔斯一起骑着鹅,与大雁一同走南闯北啊!(大碶小学陈笑宇)

骑鹅旅行记读后感5

假里,我读了很多书,有黄蓓佳阿姨写的《小船,小船》和《亲亲我的妈妈》,还有辫子姐姐写的《神奇女生祝如愿》……但我最喜欢的就要数瑞典作家拉格洛芙写的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啦!

这本书是讲一个不爱学习、喜 ……此处隐藏2852个字……成了阳光有爱、有担当的好孩子。愿大家在翻阅这本书的时候,也能从这场奇妙的旅途中获得感悟,和尼尔斯一起成长。

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1

尼尔斯,这本书的主人公。一开始,我对他十分反感,因为他老是欺负动物、拽小猫的尾巴……但是越到后面我却越来越喜欢他了。这一切都是从他欺负了小精灵被变成小人儿开始,在经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后,他变成了一个勇敢、机智、善良、乐于助人的好孩子,他也从动物们的眼中越变越好,最后和它们成了朋友。

一个人的变化是需要时间的,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,从坏变好是非常可贵的,正如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,母亲全天在家照顾孩子,打扫卫生,父亲是全家的顶梁柱,经济来源全靠他。因为家中富裕,所以孩子对什么也无所谓,父亲因工作原因,没有时间教育孩子,母亲说了孩子也就三分钟热度。突然一天晚上,父亲和往常一样没有回来。第二天早上收到公司的电话,父亲因工作压力而猝死,母亲听到这个消息,当场瘫倒在地上,孩子也震惊了留下着脸眼泪,这个消息在他们脑海里回荡了一个星期,孩子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从刚开始的无所谓,没有上进心,到现在的关心家人有同情心,谁也不会想到,孩子考上了重点大学,成家立业,和他的爸爸一样当起了顶梁柱。

这个孩子和尼尔斯的变化告诉我们,遇到事情不要害怕,要坚强冷静地去对待,无论什么事,再困难事情也会过去的。未经历坎坷泥泞的艰难,哪能知道阳光大道的可贵;未经历风雪交加的黑夜,哪能体会风和日丽的可爱;未经历挫折和磨难的考验,怎能体会到胜利和成功的喜悦。不经风雨,怎能见彩虹!我们应该从中吸取经验,绽放出最美的光芒!

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2

本书讲的是一个玩皮的小男孩,由于捉弄了一个小精灵,被变成了大拇指大小不点,并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高空高空,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。他就是尼尔斯。他走南闯北,饱览了秀丽的山山水水,学习了许多地理历史文化,当然也遭遇了各种挑战。经过这段神奇的旅行,尼尔斯逐渐改掉了坏毛病,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,乐于助人的好孩子。

《骑鹅旅行记》是一部长篇童话,他是瑞典作家拉格洛夫的代表作,也被称为童话史上难以超越的经典。

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。在这本书里我的童心得以释放,看着故事跌宕起伏,奇妙至极,我都会很开心。

还有一个章节是我百看不厌的,这个章节的名字是:消逝在海底的城市。

这一章节讲的就是一座城市在女巫的诅咒下沉入了海底,100年才浮出水面一次,而且一次只有一个小时。我们的主角尼尔斯正好就在这一个小时的时候看到了海市蜃楼,女巫诅咒的条件是只要在浮出水面的时候,能有一个商人卖出一件商品这个城市就得以繁荣,并且再也不会沉入海底。而尼尔斯却无能为力,他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带,最终导致这样一座海市蜃楼又重新沉入海底。接着尼尔斯坐在大雁的背上,飞过海面的时候又看见了屹立在海面上的城市。

如果有机会,你一定要去读一读这本书哦。

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3

今年寒假,我和妈妈一起读完了一本书,这本书的名字叫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,我感觉非常有趣,从里面还能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。

这本书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·拉格洛夫,女作家,她是瑞典第1位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,1909年编写了这本童话,因此获得了这个奖项。

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名叫尼尔斯的男孩,十四岁,总是扯公鸡身上的毛,欺负母鸡和鹅,大家很讨厌他。一次在他读训言时,被小精灵变小了,他养的猫也很高兴,因为尼尔斯以前总扯它的尾巴。尼尔斯看见往南飞的大雁叫雄鹅莫顿一起飞时,爬到了它的背上,与大雁们一起飞往拉普兰。

在这本书的人物里,我最喜欢小灰雁邓芬,因为它心地善良、可爱、美丽,愿意帮助他人。可是它的两个姐姐文妮和安娜,却心狠手辣,它们说雄鹅莫顿是丑陋的乌鸦变成的,让莫顿食用有毒的草根,把莫顿毒死,可是没能得逞。后来我想了一下,为什么原本爱欺负小动物的尼尔斯一下子变好了,爱帮助动物了呢?终于我明白了,尼尔斯是通过这次旅行,心中爱的种子被激发出来了,他的善良、诚信和乐于助人的品质得到了动物们的歌颂。

读完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这本书后,我想:如果我也能变小,我会骑在大雁背上和大雁一起跨过山和大海,穿过人山人海,去南方,探寻新世界。

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4

这几天,我读了一本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》的世界文学名著。

刚见到这本书时,我就被精美的书皮吸引住了:在高高的空中,一个头戴圣诞帽的小男孩骑在一只大白鹅的脖子上,他一只手抓着大白鹅的羽毛,一只手指着远方,周游全国。

每天吃过午饭,我就和妈妈津津有味的读着这本书,一边看,一边猜测。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叫尼尔斯,他的父母是个善良、勤劳而又十分贫困的农民,但尼尔斯非常顽皮、粗野、不爱读书,就爱恶作剧,还欺负小动物。一天,他的父母去教堂了,他自己在家里发现有一个小精灵,就去捉弄它,小精灵生气了,把他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儿。这时,一群大雁飞过,尼尔斯家里养的一只大白鹅叫莫顿,想跟大雁一起飞走,尼尔斯就紧紧的抱住大鹅的脖子不让鹅飞走,没想到却被大鹅带着飞上了高空,从此以后,他就骑在鹅背上,跟着大雁走南闯北。一路上,尼尔斯遇到了抢抓大雁吃的狐狸斯密尔,遇到了风暴,去了厄兰岛,帮助了可怜的老农妇,给森林除害虫……。通过这次漫游,尼尔斯增长了见识,认识了许多好朋友,听了许多故事传说,遇到了许多困难和危险,也从别人身上学习了优点不再淘气调皮了,还勇于舍己、助人为乐。

读完这本书后,我要向尼尔斯学习,以后不再淘气调皮,面对困难,冷静思考,善于把握机遇,做一个勇敢、善良、乐于助人、富有责任感而又勤劳的男孩子。

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5

《骑鹅旅行记》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?拉格洛夫写的,是世界文学史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。文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:

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十分淘气,小精灵惩罚他,令其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,他发现自己还可以听懂禽兽们的语言,但还来不急体验就为了留下家里的雄鹅被它一起带走了。

在旅徒中,尼尔斯还是那样捣蛋,小动物们恨极了他,他十分懊恼,便尝试改正缺点,在历经万苦后,他从淘气变得听话,歪点子中的聪明用在了正道,他开始慢慢爱上骑着一只鹅去旅行的时光,但快乐总是短暂的,而且他还有家啊!他托同行的大雁们求小精灵把他变回原来的模样,小精灵答应了。

一回到家,他就变回原样,但听不懂动物们说的话了,爱他的父母为了等他回来,已经把能卖的全卖了,只留了家等着他回来。

尼尔斯虽然淘气,但他会改正;尼尔斯虽然不懂事,但他知道不能让父母担心;尼尔斯虽然自大,但他知道知难而退……他的很多事迹值得我们学习,但主要是他那聪明、机智、勇敢的精神,就如《青山不老》中所写,人、事可能会被淡忘,但精神永垂不朽。

我敬佩他,如果我们在生活中如此勇敢,就不会受别人的欺负,如果我们像他一样能知错就改、认真听取他人意见,就不会顽固,一错再错,走上歧途。

这就是我心中的尼尔斯,如果我们能够像他一样,这个社会还会存在纠纷、暴力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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